呼籲立委制定「兩岸和平共處法」!
(2007/11/21 00:45)
張福淙
聯電創辦人曹興誠20日再度於報紙及其部落格刊出「再論「兩岸和平共處法」— 兼答陳水扁先生之質疑」一文,其主要論點可歸納為:
一、政客操弄「法理台獨」就是招惹戰爭:曹文說,以台灣名義加入了聯合國,即可完成法理台獨;但台灣一旦完成「法理台獨」(等於造成了從大陸分裂出去的事實),兩岸必將開戰。因此,台灣如果真想要達成「法理台獨」,就必須準備將大陸打敗;而且要像甲午之戰,日本打敗滿清政府一樣,打得大陸徹底認輸、簽約投降,把台灣永遠割讓給「台灣共和國」。問題是,這可能嗎?今天台灣要維持現狀,要享受「實質獨立」,就要自我約束,不要去操弄「法理台獨」。這也就是為什麼,「兩岸和平共處法」把「不舉辦獨立公投」列為第一條的原因。
二、統一公投可以重複舉辦在使統一成為可能,以避免戰爭:曹文說,「兩岸和平共處法」建議舉辦統一公投,其目的在使統一成為可能。又為避免「統一公投」變成「統獨對決」,所以建議統一公投可以重複舉辦;這樣就可使統一的可能性永遠保持,兩岸即可一直維持和平狀態。其實「兩岸和平共處法」不僅不是所謂「投降法」,反而會讓2300萬台灣人成為最大的贏家。為什麼呢?因為這個法可以將「維持獨立」或「與大陸統一」的選擇權,由兩岸政客手中奪回到2300萬台灣居民手中。擁有這樣的決定權,台灣百姓可以在兩岸政府中間左右逢源。
三、「統一公投」是和平解決兩岸問題的唯一方法:曹文說,「和平共處法」是國內法,而非國際法,故不牽涉與大陸簽約的問題。就好像大陸的「反分裂法」是大陸的國內法,也不需要與台灣簽約。所以制定「和平共處法」,其目的是統合國人的意志,並向大陸與國際宣示,台灣處理兩岸關係之原則。也許有人會問,大陸不同意怎麼辦?答案是:那就不可能有「和平統一」。因為台灣已經是民主國家,投票是大家「唯一」可以接受的「和平方式」。大陸如果反對「統一公投」,即違反其一再宣稱的:「以和平方式實現祖國統一,最符合台灣海峽兩岸同胞的根本利益。國家以最大的誠意,盡最大的努力,實現和平統一」。如果大陸對自已制定的法律都不遵守,自無法面對大陸百姓與國際輿論。
曹興誠這一次再度出手,其言詞犀利、說理清楚,招招直取陳水扁要害,想必算準陳水扁很難招架,他質疑「如果不與大陸開戰並徹底打敗大陸,有什麼和平方法能達成「法理台獨」呢?」、「陳水扁去爭取「法理台獨」,他的方法、策略、途徑是什麼?他到底作了什麼準備呢?」、「陳水扁先生真的有神機妙算,既能完成法理台獨,又能與大陸和平相處?」,吾人判斷陳水扁根本無法針對老曹的質疑回復!但若完全不予回應,又予人理曲詞窮之感!因此陳水扁及其打手們,應該不會也不能回答老曹的質問,而會一再辱罵抹紅老曹,以移轉焦點,迴避問題;但這一來就人們就可以很清楚判別是非了,這對民進黨的立委及總統選情將是一大挫傷。
曹興誠的文章有助於拆穿政客操弄法理台獨的謀略(玩假台獨騙選票),為他自己因和艦案被起訴出一口悶氣,老曹爽是爽了;可是促成制定「兩岸和平共處法」的效果卻很有限,除了他向馬謝陳情是所托非人以外,未針對即將選舉的立委們提出呼籲並施壓,逼他們對該法表態,更是一大失策!
所以筆者特撰此文響應曹文,呼籲立委們承諾制定「兩岸和平共處法」,凡反對或不願表態者,支持平共處法的選民即加以唾棄,不投票給他。曹興誠的「兩岸和平共處法」構想已贏得一面倒的贊同,且反對者除了不理性的漫罵抹紅,根本說不出反對的理由,倘再予以一段時間的省思發酵,不難成為多數人的共識。希望老曹再接再厲,儘快公開提出「兩岸和平共處法」全版條文,徵求立委連署提案立法,並號召全民連署支持成為「公投案」,讓人民同意創制「兩岸和平共處法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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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●作者張福淙,會計師,曾任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常務理事,民視監察人、台北縣選委會委員等。本文為ETtoday.com網友投稿,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。※張福淙特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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