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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型醫院剝削護士不顧人道

(2007/11/26 00:24)

(●作者蕭惟仁,雲縣四湖鄉人,義務神職人員。有個人網站http://www.taiwanvic.com/shaw.htm。本文為ETtoday.com網友投稿,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。※argent特區)

蕭惟仁

有位朋友,今年二十二歲,護理師,今年剛從嘉義長庚護理學院畢業,本來嚮往某大醫院。但是從進去上班以來,至今三個月,不堪負荷不合人性的操勞,身體已經發出警訊。

聽這位朋友說的,工作時間太長,休息、睡眠時間不足,是她進入該醫院之後普遍的現象。規定白天上班時間八小時,但是連下班前的交班工作,包括寫不完的報告,每天實際工作時間超過十二個小時。大夜班上班十二小時,真正工作超過十六個小時。

休息時間原本已經嚴重不夠,上班之外有上課講習,上課時間照理應該算上班,排在上班時間內才對,院方卻利用員工休息時間上課,簡直把員工當機器。萬一員工休息不足,精神不濟,值勤出了狀況,院方要負責嗎?院方實在太不尊重人權了!

員工進醫院之前,院方要求簽約,規定不滿兩年辭職要罰款,這是院方想降低高流動率的消極方法。一個大醫院護士流動率出奇的大,院方的人事制度一定大有問題,院方不趕快檢討改進,而以契約牽制員工,這有剝削員工、戕害民族幼苗之嫌。

上面安排上班的情況也非常奇怪!該部門的護士輪班一下子白天班,一下子大夜班,忽然又小夜班,這樣的安排,身體怎麼受得了?朋友說她最近月經出現混亂,顯然地她個人整個生理時鐘已經錯亂。

這位社會新鮮人,對進入社會工作本來充滿熱情,但是這三個月來她說她一直感覺身心俱疲,本來懷疑是自己適應不良造成,可是想到護士流動率超高的現象顯示這並非她一個人的問題,而應該是院方人事制度的問題。

她說為了維護她健康的身體以及未來的美好前程,她只想辭職!不過,依照規定,辭職後還要繼續熬三個月才能離開。

相信不是只有這家醫院,發生在這家醫院的事應該普遍存在臺灣各大醫院。護士這行業算是勞動密集的工作,在臺灣願意當護士的人已經不多了,護士的人權少人關心,護士公會有名無實,沒有為護士爭取權益。醫院裡輪值夜班的情況本來無法避免,但是應該要考慮到人類生理時鐘的調整,一下子上白天班,一下子又上夜班,這種不合乎人性,不考慮生理時鐘的適應,實在是太不科學,不人道了!

我有住美國的經驗,每次從東方到西方或從西方到東方,白天變成黑夜,黑夜變白天,生理時鐘沒調整過來之前,精神總是昏昏沉沉,總是要經過兩週的調適,才恢復得過來。護士從白天班換成夜班,再由夜班忽然轉換成白天班,生理時鐘怎麼調適?有誰曾經為護士設想過?

這些護士的上司怎麼也沒有為這些護士設想過?或許這些上司主管以前也是這麼被虐待過來的,今天媳婦熬成婆之後,變成了虐待媳婦的婆,一代傳一代,傳統不改變,媳婦永遠被虐待。這種落伍的情形在二十一世紀的今天是該檢討了!我不相信進步的國家社會會有這麼不人道的制度。

為了維護護士有個健康的身體,好提供良好的護理品質,臺灣各大醫院應該檢討這方面的缺失,參考西方國家的制度,研擬一套比較合乎人性的護士管理制度,護士公會也應該在這方面做點事,為全體護士謀福利,也為社會顧好護理品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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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●作者蕭惟仁,雲縣四湖鄉人,義務神職人員。有個人網站http://info.taiwantt.org.tw/tda/viewforum.php?f=4。本文為ETtoday.com網友投稿,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。※argent特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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