也談綠卡議題與公共論壇的功能
(2008/03/17 00:17)
康建淽
康建淽下周應華府智庫邀請,到華府與一群研究台灣政治的專家與學者,觀察台灣這個新國家的2008 總統的選舉過程與結果。
康建淽研究計畫的重點為二。第一個主題是「3月22日國民黨敗選後,台灣國內情勢轉變與台灣如果宣佈法理獨立,與美日中三國如何因應」。第二個主題是「3月22日國民黨如果勝選,美國如何透過掌握馬英九,像駕馬車一般,壓住國內外省與親中團體,避免過去8年對台灣社會的擾亂,協助台灣意識的在建立與繼續保持獨立」。
不過,與許多美國學者討論,言語之間,每個都對一個台灣總統候選人,擁有過美國綠卡,現在綠卡有沒有放棄,也提不出官方證明,無法向台灣的選民說清楚,還可以選到現在,撐到現在,也不知道國民黨人才都死光了,還是台灣選民非選他這一位宇宙救世主不可。每個都露出一副不可思議的表情。
康建淽笑說「台灣媒體目前說的好像馬英九是萬民擁戴,台灣現在2300萬選民,都要選馬英九,這其中包括許多躺在棺材中的亡者僵屍殘骨,都要像湖南趕屍般的,選完馬英九,選上馬英九,才願意瞑目而死。」
其實,討論馬英九的綠卡事件與說法,就如同作其他學術研究一般,只要看一手與可信的官方資料,不要自己不懂裝懂,胡亂詮釋資料,就不會被一位當事人馬英九的綠卡說法與其他馬迷的胡說,所誤導欺騙。
『美國國稅局「綠卡持有者的納稅指引,了解你的美國納稅義務」[http://www.irs.gov/pub/irs-pdf/p4588.pdf]的 這一份文件有關永久居民身份的說法,「如果你擁有綠卡,你就是美國合法的永久居民,縱使你居住國外。你將被視為美國居民,承擔相關稅務義務,需要申報 所得稅。除非 (a) 你的永久居民身份,已經因透過最終行政與司法程序判決,被認定取消或放棄……」[美國國稅局的文件[http://www.irs.gov/pub/irs-pdf/p4588.pdf] ] 」』
美國「國稅法」第7701(b)(6) 條:「為了稅法上本節的目的,一個人為(稅法上的)『永久居民』如果他:(A) 具有移民法上永久居民的身份,『以及』(B) 該身份尚未被撤銷(以及尚未被行政或司法程序判定已經放棄)。」
就清楚明白反駁過去一個月以來馬英九「依美國移民法實務,馬英九原持有之綠卡早已放棄失效」的說法。
除此之外,美國幾萬位移民律師中,只有5個律師的小律師樓的律師的說法,聽聽就好,不用崇敬的像聖旨,只讓人覺得沒見過世面的可笑。別忘了,陳水扁總統也是律師,康建淽也看不見相同的崇拜,原因在那呢?
牧的「綠卡議題與公共論壇的功能與規範」[http://www.nownews.com/2008/03/16/142-2245544.htm] ,還是持續犯相同錯誤,引用美國幾萬位移民律師中的一位移民律師,Ramon Carrion書中「美國移民指南」(USA Immigration Guide)的一段話(第五版,第170頁):
「除了離開美國一年且不申請回美證外,放棄綠卡最簡單的方式之一,就是不報稅,或是放棄在美國的住所。」
康建淽不想不知恥的當起假律師與移民局官員,但是,Ramon Carrion只說出放棄綠卡的條件,但不代表綠卡就會因此自動失效與放棄。就像「要免費吃牢飯最簡單的方式之一,就是殺人,或是搶銀行。」但是,如果你幸運不被抓,不代表你就有罪,可以免費吃牢飯。
如果Ramon Carrion 的說法是聖旨,那美國國稅局的資料「如果你擁有綠卡,你就是美國合法的永久居民,縱使你居住國外。你將被視為美國居民,承擔相關稅務義務,需要申報 所得稅。除非 (a) 你的永久居民身份,已經因透過最終行政與司法程序判決,被認定取消或放棄……….. 」[美國國稅局的文件[http://www.irs.gov/pub/irs-pdf/p4588.pdf] ] 」』,會是假的嗎?
試想,如果美國幾萬位移民律師中的僅僅一位移民律師Ramon Carrion 的說法與代表美國政府的說法,互相抵觸,請問東森網友,你要相信美國幾萬位移民律師中的僅僅一位移民律師Ramon Carrion,還是代表美國政府的說法呢?
同樣的,如果馬英九的「依美國移民法實務,馬英九原持有之綠卡早已放棄失效」與代表美國政府的說法,互相抵觸,請問東森網友,你要相信馬英九,還是代表美國政府的說法呢?
你心中難道不會一點點懷疑馬英九「依美國移民法實務,馬英九原持有之綠卡早已放棄失效」的說法,有點奇怪嘛,不合常理嘛。一件自己可以很快處理的小事,都處理成這樣子,你放心把國家交給馬英九嗎?
如果你心中不敢去質疑馬英九「依美國移民法實務,馬英九原持有之綠卡早已放棄失效」的說法,你不叫做馬迷,叫啥。那時候當馬迷是一種恥辱了。
東森論壇,雖說是公共論壇,但是不代表扭曲資料,故意誤讀誤導的說法,應該不受其他論壇參與者的指正。這就像台北大安公園是公共空間,但不代表亂丟垃圾,隨地大小便的行為,或公開在草地作愛自瀆,不被民主社會的其他公民所指正與指責。
過去一個月以來東森網友牧,被康建淽指出扭曲資料,故意誤讀誤導資料的行逕,在康建淽的文中都指出,請東森網友自行判斷。東森網友牧的慣用作法,就是在複雜的移民法與案例中,挑出對自己立論有利的說法,忽視對自己不利的說法。康建淽教大學部研究方法這種行為叫做「學術不誠實」或就是「不誠實」。
缺乏對一件事情,根據資料的去解釋。東森網友牧過去一直想告訴其他讀者的是,他可以根據過去幾個移民判例與行政裁定,就可以斷定「依美國移民法實務,馬英九原持有之綠卡早已放棄失效」,但是卻故意不說出,沒有司法與行政權的我們與馬英九,沒有辦法決定「馬英九原持有之綠卡早已放棄失效」。這種行為叫做「學術不誠實」或就是「不誠實」。
東森網友牧不是作了一次,他是連續做了過一個月!
特別是東森網友牧一直想用假權威與假專業,與引經據點,來說服其他網友。如果連基本的研究功夫都做不好,移民法專業性不夠的人,都可以說成「讓不同背景的人參與討論,本來就是公共論壇的目的與功能,也是民主政治非常重要的一環」。
民主社會的言論自由,要淪落到讓一群不是移民律師與移民局官員,卻玩角色扮演辦家家酒,互相拿法條案例胡說八道一番。如果這種行為是像 Jackey 網友所作的就算了,反正沒有人裡他。但一個知識份子,要淪落到此,討論自己不懂的東西,還要說成「你會希望愈多人有主張,愈多人參與愈好。因為透過與各個階層的對話與討論,能夠讓社會大 眾清楚瞭解現今法律與訴訟程序上的缺陷在哪裡,這樣將來在推動司法改革的時候,反而容易的多。這也是法律教育中的一環」。
那時候,討論移民法的問題,是沒有法律教育訓練的你我,還可以勝任的。台灣與美國的專業律師與法學教授都死光了嗎?請問在所謂的討論中,東森網友牧有告訴讀者,移民訴訟的複雜性嗎?還是,東森網友牧不斷的想告訴其他人「依美國移民法實務,馬英九原持有之綠卡早已放棄失效」,是一項不可挑戰的真理。
那時候,馬英九「依美國移民法實務,馬英九原持有之綠卡早已放棄失效」的說法,是否真假,有沒有說謊,是沒有法律教育訓練的你我,還可以勝任的。請他拿出美國相關官方証明,不是更有說服力嗎?
許多等著看馬英九美國相關官方証明的台灣選民,不是期待他敢快拿出來,可以讓陳水扁總統提前下台,參選者謝長廷提早退選嗎。這樣好的deal,買一送一,一人吃兩人補的好康,康建淽不知道馬英九為何不要,請馬迷把我當2歲的小孩告訴我吧!請馬迷自己想一下,你不覺得有點不合理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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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●作者康建淽為筆名,北縣永和人,目前在美國德州大學念博士班。本文為ETtoday.com網友投稿,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。※康建淽特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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