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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奇怪的鐽震案

(2008/03/19 00:37)

(●作者小布,北縣新莊,大畢,工業。本文為ETtoday.com網友投稿,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。)

小布

從頭到腳完全不提「佣金」可能的流向,完全不提「為何都是阿扁身邊人」的鐽震案,卻一再用「政府監督」的理由塘塞,去塘塞一個完全監督不到的「鐽震公司」,您想要做什麼,讀者還不夠明白嗎?

鐽震與中華電信等公司完全不同,中華電信原是國營企業,是透過合法釋股轉由民營,由國家管控轉為證管會監督,最大股東擁有控制權的企業。至於鐽震公司未透過這個程序,國防部為最大出資者,再加上私人(特定人)資金成立的「私人」公司,不受立法院監控,也不受「政府」監控,是一家只能從財務報表管理的「民間企業」──這樣的公司,相信你我都想去當董事長,為什麼不給我坐這個位置呢?一年有幾十億的佣金流來流去,隨隨便便就可能有幾千萬可以入口袋,為何要獨肥「阿扁身邊人」呢?

此外,賣軍備要透過「立法院「嗎?不用吧!

買軍備,預算要經過立法院審核,但簽約要立法院去簽嗎?應該也不用吧!立法院又不是採購院...看起來有人認為「只要是A錢,就是國民黨的」,這年頭怎麼大家全都號稱「國民黨」的了呀?真是奇蹟;還是以前沒A到,氣在心裡,現在自己想狠狠撈一票了呢?

政府官員貪污,就該法辦,也不要把所有「公務員」全都稱做是貪污犯或是國民黨員...這樣很不公平;大多數公務員都很清廉,他們拿的是死薪水,絕大部份公務員也不是國民黨黨員,他們只是為了生活拼命工作,為了就只是能養家糊口,生活下去。至於貪污的、圖利特定人的,就該嚴懲;不管是公務員,還是國民黨黨員。而民進黨黨員一樣別想跑掉……這樣才符合公平正義原則!

個人對「鐽震」的一點點小小看法是:台灣該不該有軍火商?我認為應該要存在,但台灣的軍火商必須要以「研發」為主軸,用軍事科技與世界大廠一較高下,也可以提升台灣的工業水平,這樣才會對台灣的軍火採購有幫助,因為美國一直以來大都是賣「台灣做得出來的武器」,很多軍中朋友都知道這點吧!

台灣做不出來的,美國不會賣給台灣,也不允許其他國家賣給台灣...所以,再多個十間「鐽震」,對台灣軍火採購也是沒用的啦!只能用來「送錢」、「洗錢」以及「A錢」,哈哈。

最後,給某位網友一句話,小弟沒想要教育你,只是覺得商的範圍太廣了,您好像少了些必須具備的常識。且去拜師學益受益的是您,沒必要跟我這個窮苦人伸手要錢吧^_^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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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●作者小布,北縣新莊,大畢,工業。本文為ETtoday.com網友投稿,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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