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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外交醜聞/金紀玖頻放話 北檢:司法不能講條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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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/05/09 18:11 社會中心/綜合報導
金紀玖在美國透過律師頻頻放話,要求答應兩個條件就會回台,檢方強調,司法不能講條件,等於給金紀玖軟釘子。承辦檢察官黃謀信,6年前曾在哈佛訪問一年,檢方不排除在金紀玖開記者會前,先到美國取得證供。
10億元在哪裡?矛頭指向金紀玖,想要釐清非得讓他清楚交待,檢方就怕金紀玖在美國越洋開記者會,等於跟一干人等間接串供,不排除派承辦主任檢察官黃謀信到美西,親自偵訊金紀玖。
金紀玖的律師希望,來的人具有代表性,黃謀信承辦10億弊案,對案情最清楚,加上6年前黃謀信曾到哈佛訪問交流,時間長達一年,不只熟門熟路,對台美司法互助協定更是一清二楚。
但金紀玖也透過律師要跟檢方談條件,包括保證人身安全,同時不被羈押,就願意回來,檢方強勢反駁,強調「司法不能講條件」。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錦村指出,希望金紀玖返台接受調查,釐清真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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