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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交醜聞/邱義仁、黃志芳須賠償? 許璋瑤:依法來認定

(2008/05/14 12:02)

密談?邱義仁:謝長廷要我把事情交代清楚。﹝圖/圖卡翻拍﹞

記者陳思穎/台北報導

扁政府下台前夕爆發巴紐建交款新台幣10億元遭兩名掮客侵吞的醜聞,行政院長張俊雄多次強調,「盡全力追人、追錢、追責任」,但萬一無法順利追討,是否會要求負「財務管理責任」的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、前外交部長黃志芳、前國防部副部長柯承亨賠償?主計長許璋瑤今(14)日上午表示,此須依「審計法」認定。

對於媒體追問是否有「財務責任」、最重要的是把錢追回來?許璋瑤表示,「財務責任的問題是審計部認定,但還是先把錢積極的追回來,是最重要的事情」。

如果錢追不回來是否直接找邱義仁、黃志芳、柯承亨賠償?許璋瑤則說,「這必須看程序,如果錢追不回來,審計部依『審計法72條』規定,有財務責任的話就必須賠償,但是如果沒有就依一般事故而定不用賠償,這個要不要賠償是必須依審計部『審計法』來認定。」

許璋瑤並強調,目前還是必須先把錢追回來,現在仍在積極處理中。此外,究竟520前該如何處理這筆款項,許璋瑤則表示,目前還是依「暫付款」的方式處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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