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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扁卸任入住北市上億豪宅 府:先行承租一年 並非購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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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/05/16 17:02 記者王宗銘/台北報導
外傳陳水扁總統卸任後購買台北市信義區「寶徠花園廣場」兩戶,價格高達上億元,作為往後住所,總統府16日下午發布新聞稿,並未否認該處將是陳總統卸任後的寓所,不過,總統府澄清表示,陳總統是「先行承租」具有保全管理的大樓,作為未來暫時的寓所,租期一年,屆時再決定固定居所,租金部分,未來將依據「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」所提供的事務費及禮遇金承租卸任後之辦公室及寓所。
至於外界報導陳總統「購買新屋」一事,總統府說,並非事實。
針對媒體報導關切陳總統於5月20日卸任後之居所及辦公處所,總統府下午表示,陳總統未來將依據「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」所提供的事務費及禮遇金承租卸任後之辦公室及寓所。
總統府指出,陳總統原先規劃卸任後搬回民生東路住居,但因在整理過程發現有大量白蟻,短期間不易妥善處理;並考量其安全性縱深不足,之前發生被丟擲汽油彈,令人擔心;此外,在顧及夫人醫療方便的原則下,不適合南下高雄。
總統府說,陳總統因此決定先行在台北承租具有保全管理的大樓,作為未來暫時的寓所,租期一年,屆時再決定固定居所。至於外界報導總統購買新屋一事,並非事實,特此澄清。
總統府說,參酌李登輝前總統卸任後每月領取41萬元禮遇金,另有每月40萬元的辦公室租金及30至31萬元的寓所租金,合計2000年至2006年,六年半期間共領取及支用九千多萬元。但在2007年「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」修正實施後,陳總統並無如此優渥之禮遇,故未來將以其事務費及禮遇金的一部份,作為承租辦公室及寓所之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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