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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「女保姆」遭性騷擾 路人排第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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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/10/08 00:10 社會中心/台北報導
保護人民的「女保姆」碰到同事的性騷擾時卻成為弱勢?北市議員侯冠群指出北市目前有409位女警,針對其中200位女警採不記名、不記單位的問卷調查,其中有2成25的女警表示,在工作中遇過性騷擾,其中路人性騷擾女警的比例高達6成1,值得注意的是,在列舉的性騷擾對象中,同事性騷擾的比例高達3成,排行第2。
侯冠群質詢時指出,根據問卷結果顯示,對女警騷擾對象中有6成1的比例是民眾或路人的騷擾;排名第二的是同事的騷擾,比例為3成,騷擾的方式,在言語、眼神、肢體碰觸及其他等選項中,有6成7的比例是言語上的騷擾,2成是眼神的騷擾,受到肢體碰觸騷擾的比例有1成1的,甚至還有女警表示,曾經受到電話的性騷擾。
受到性騷擾後的處理方式,有4成2的女警選擇不予理會,3成8的女警會當場立即嚴厲糾正,1成4的女警忍氣吞聲,不到1成的女警敢向長官報告。侯冠群表示,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規範,處罰的性騷擾可分為「交換式性騷擾」和「敵意式性騷擾」兩種,只要是讓當事人感到不舒服就是性騷擾,未來對僱用受僱者30人以上的雇主,若未訂定並在工作場所公開揭示性騷擾防治措施、申訴及懲戒辦法,可處以新台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,希望警察單位不要成為被開罰單位。
侯冠群表示,女警工作特殊,執法受到性騷擾該採用何種方式面對?要控告民眾嗎?受到同事的騷擾,誰敢向長官報告?他要求警察局要加強關心女警心理層面問題,尊重女警,市警局表示將擴大內部宣導,兩性工作平等的重要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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