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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真實/性侵無罪?(10)重覆的臨界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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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●作者真實,水瓶座,五歲開始文字創作,六歲開始在各式顏料中打滾,曾任電台節目企劃及主持人,自由作家,偶而寫寫專欄,以筆一張張畫了整整十個月動畫。從不遠離文化與兩性觀察。喜歡塗鴉、玩毛筆、旅遊及大量睡眠、大量獨處與大量自閉。行走時從不閉上眼睛,世間一切,瞬間即逝,眨眼是種無形的浪費,不眨眼多出來的時間,任一處,端坐,觀察。部落格:http://mypaper.pchome.com.tw/news/veraseed。本文為NOWnews.com網友提供,版權為作者所有,請勿隨意轉載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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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/09/01 00:29 真實
我的痛苦
到達臨界點
西元2008年8月20日
在寫下這個事件的過程中,我心理狀況經常嚴重失控,不止影響到我的人際,也影響到我的工作及日常生活種種。
經過很長一段時間的練習,我終於可以在夜黑後出門,並且一個人逛百貨公司,藥物增加體重後需要幾件新衣,我在23區挑了幾件折扣後的上衣洋裝和長褲。通常在我預知體重會因為痊癒而降低的機率極高的情況下,洋裝是我最常有的選擇。包括一件橘色帶點民族風的長公主袖上衣。
專櫃小姐極親切,偷偷閃開其它客人送了我一只小小的馬克杯。並且告訴我,平時單次購買滿三萬才能成為會員,因為在做活動,所以我昨天的消費金額可以辦會員卡,有許多專櫃都會訂期寄DM來,其實我不是「大戶」,而是這些藥和心理上的恐懼讓我不時吃多或者睡多,更多時候我不願意出門,成天躺在沙發上,對著亳無內容的電視發呆。這種模式十個月讓我的體重不停往上。
開始寫這篇的前兩天,我到老師那兒做諮商。
這諮商持續至少有半年了,社工說諮商對我有正面的效果,我也喜歡和老師說話。
然而,我又迷路了。搬家前我坐計程車不到兩百元便可以到老師家,所以我不會迷路。
新家離老師家很遠,我自行開車前往連兩次迷路。
第一次我選擇把車停在路邊,叫計程車,司機只轉了個彎,連錶都沒跳,我卻足足在那裡繞了四十分鐘。
前天,我又迷路,愈來愈慌張,眼看時間一分一秒過去,我已經遲到快四十分鐘了。每一條路名都很熟悉,每一個街道都長得一樣,東邊在那?西邊又在那?
案發當天我也迷路。迷路這件事在內心深處像刀一樣,不時地劃上一刀。我開始哭了起來,社工等不到我,撥手機找我,引導我找到老師家,進門後我又開始掉淚。
昨天,19日,我知道我不能再待在家裡,出門很難,但我必須出門,像多數「正常人」一樣。
我去護髮,去買新衣,然後回到家。
一反往常,我關掉屋裡所有的燈,坐在主臥床邊,社工手機沒開,我不想打生命線,不想打張老師,也不想打觀音線,我按著手機的通訊錄,找到蘇心理師。
「我想知道,別的被害人,是不是也像我一樣這麼痛苦?或者是我不夠勇敢,太過脆弱,所以無法應付這些接二連三的事件?」
蘇心理師剛結束諮商,他聽我說完,問我是否一個人住,我說對,他要我馬上找人送我到醫院,在這個陌生的城市,我沒有朋友,沒有親人,我不想找任何人,我不想去醫院。
就在我再也哭不出聲音時,我問蘇心理師:「我可不可以吃藥睡覺?不要去醫院,也不要出門?」蘇心理師從沒贊成我用藥,但這晚他說,可以,但不要過量,睡醒明天要去醫院。
我吃了大量的鎮定劑,在我所知道安全的範圍內,混藥是很傷身體的,但我真的不能再清醒地面對黑暗與持續而來的焦慮與傷害。
加害人找了徵信社,查到我舊住處。
我的安全受到極大的威脅,警察局卻拒絕我的報案,他們的說法是:我們只處理發生了的事。
這就是台灣的警察,我狠狠瞪著員警反問他:「這樣?原來你們只處理命案是嗎?要等有人死掉,才是你們的職責範圍,是嗎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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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●作者真實,水瓶座,五歲開始文字創作,六歲開始在各式顏料中打滾,曾任電台節目企劃及主持人,自由作家,偶而寫寫專欄,以筆一張張畫了整整十個月動畫。從不遠離文化與兩性觀察。喜歡塗鴉、玩毛筆、旅遊及大量睡眠、大量獨處與大量自閉。行走時從不閉上眼睛,世間一切,瞬間即逝,眨眼是種無形的浪費,不眨眼多出來的時間,任一處,端坐,觀察。部落格:http://mypaper.pchome.com.tw/news/veraseed。本文為NOWnews.com網友提供,版權為作者所有,請勿隨意轉載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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