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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中心 雷倩觀點 雷倩論總統選舉當選無效訴訟 文茜小妹大節目 主持人:陳文莤 出 席:薜香川(前國科會副主委) 雷 倩(臺北縣第三選區立委候選人) 張友驊(軍事評論家) 唐湘龍(飛碟電台主持人) 陳文茜:明天下午四點高院宣判,六點在台北市政府親子廳進行開講,將邀請訴訟主要代理人,連宋代理律師蔡玉玲來談她的看法和法律訴訟過程。 我們首先來看辯論狀,過去我們談的很多是李昌鈺的報告或是關於三一九槍擊案的細節,連宋律師和扁呂律師都有整理,雙方都有功防戰,先看連宋辯論狀,他們告民事,告民事好處是連宋律師有較高主導權,壞處是須負責舉證,為何連宋律師因為主導權考量最後選擇民事訴訟呢?因為這個案件牽涉的被告是陳水扁和呂秀蓮。他們兩人掌管了政府機構,所以連宋律師考量如果告刑事,公權力為他們服務,公權力為他們所用,你等於任人宰割,所以最後選擇民事。 這是重要的歷史文件,案號九十三年選字第二號,原告連戰、宋楚瑜,共同訴訟蔡玉玲律師,代理人有江志峻律師、林枚欽律師、李宜光律肩師、李鍾德律師、黃國鐘律師、黃宜藤律師,以及蘇永欽教授,共同律師則由蔡玉玲律師領銜。 三一九槍擊案中的主要論證:論證1.陳水扁身上傷口是8.5公厘鉛彈,他們做了非常多重建的各種鑑識,證明它無法造成11分分長,深1.2公分的規則傷口,長度做不到,深做不到,三是規則做不到,因為它是土彈,沒有來弧線,所以是不規則形的。在美國可能有一個鑑識團隊,如果有人提出這個理由,而且訴訟代理人(O.J. SIMPSON)向法官就此提出質疑,因為我做的是如此,法官將如何判決?假設我們現在有一個可以公開使用的刑事局鑑識單位,跟你做完全一樣的實驗,在你的指導之下,做出來結果如此,就表示槍擊案是假的,連宋律師提出這個看法,扁呂律師竟回答:這是你自助式的鑑識,所以我不採信! 雷倩:法律人所採取的辯論方式是從程序上面,科學的東西一定是要可以重建且一定是想盡辦法讓它重建,否則就無法證實原始的為真,可能為偽,這個邏輯便是它現在重建和辯論的重點,現在人在打民主官司,民主如果沒有法治,便沒有公平的司法。 真正公平的民主是遊戲規則必須公平,執法者必須公平,參與者參賽者必須公平競爭。 所以現在在打的官司是千秋萬世的事,而不是短短的現在。所以我們不斷用科學的方式去試圖告訴大家,你在自然法則下是不可能或是無法重建,當初我們所被訴說的那套故事時,至少必須得到適當的回應。看到被告辯護律師這樣回答,實在令人非常失望,真不知道法官要如何判,法官要如何來寫他的辯論判決書以及對歷史交待?